(吉隆坡13日讯)矫正中心外籍女业者涉嫌虐打拒绝进食的自闭男童被控上庭,她否认有罪,案件择定在12月9日审讯。
本身育有2名自闭症孩子的女业者莎里法听闻判决后神情哀伤,她在开审前数度在庭内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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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缴1.8万保金交出护照
法庭准许她保外候审,条件是付出总共1万8000令吉保释金、3名担保人、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及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
根据修改控状,外籍女业者莎里法(51岁)于今年10月1日约早上10时,在安邦新镇的一间儿童早期矫正中心虐待一名男童,触犯了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苏里安迪亚兹拉副检察司向法官说,他们反对让莎里法保释,因为她是外国人,此案已被媒体广泛报道,是一起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
她说,如果法庭允许被告人获得保释,控方建议除了附加条件外,需订更高的保释金。
律师:住安邦20年无潜逃风险
莎里法的代表律师萨姆律向法庭求情,指新加坡籍的莎里法在1998年11月27日来马,和来自霹雳的丈夫结婚,育有3名马来西亚籍孩子。
“这3名孩子年龄介于17至21岁,而17和19岁的孩子患有自闭症。”
他说,目前莎里法一家住在安邦已有20年,为此她没有逃跑的风险。
他以莎里法需养家糊口为由,向法庭申请保释。
法官诺哈扎尼聆听双方陈词后,择定被告缴付1万3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其护照交予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须到邻近警局报到,案件审讯定在12月9日。
法官也禁止莎里法骚扰受害人及其家属。
另被控逾期逗留
第二控状是莎里法在今年10月8日中午12时在安邦再也警局调查处被发现新加坡护照的入境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已逾期逗留9个月18天,触犯了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逾期逗留)条文, 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两者兼施及鞭笞不超过6下。
莎里法也否认第二控状,推事诺麦占允许她以5000令吉保释金,外加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审讯如同上述日期。
此案的主控官为安努尔副检察司。
父发现男童瘀伤揭发
据了解,36岁巫裔男子(货运经理)在10月1日早上8时45分将患有自闭症的儿子(6岁9个月大)送往矫正中心,结果他在中午12时45分去接儿子时,发现儿子的左肩及左右眼部有瘀伤。
一名教师对受害者父亲声称,其儿子因为不想吃东西而将自己头部撞向桌子,以致左侧前额红肿,他起疑心而要求查看现场闭路电视画面,结果发现其儿子当时拒绝进食,该中心的业者却粗鲁拉扯儿子。
警方在案发当天传召业者录供,在翌日凌晨1时50分在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组(D11)办公室逮捕她,也发现其入境签证已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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