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65岁大马籍男子误以为女儿卖房,越堤捅女儿17刀案,控方今日指被告预谋犯案,伤害女儿之余,甚至“追杀”大儿子,要求重判最少16年监禁。
被告苏亚山(64岁)去年1月17日清晨5时零3分于马西岭巷巴士站,用刀刺伤大女儿苏雪莲(42岁)的背部、胸口、腹部和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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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控方指被告显然是预谋犯案,密谋数个月要杀害孩子,并有具体的计划,包括之后跳楼自杀,还准备写有遗言的资料。
被告的手法残忍,罔顾性命,而大女儿伤势严重,被告也承认瞄准她颈项,想要置她于死地。
控方指,被告被捕的地点是在大儿子任职的车厂附近,被告因不满大儿子赶他出家门,而在伤害大女儿后,试图想“追杀”大儿子,直到被警方逮捕。
控方求重判最少16年
控方也指,被告在住宅区犯案,有必要阻吓他人再犯,如今大女儿伤势已痊愈,但不能忽略当时有生命危险,事后饱受心灵创伤,恳求法官判他入狱16年至18年的监禁。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是一名孤单和感到不受儿女尊敬的父亲,不仅和家人关系疏离,也被孩子赶出家门,露宿街头,如今已认罪,恳求轻判10年监禁。
代表律师说,大马的平均预期寿命是74岁,如今被告已经65岁,若被判最多18年监禁,将如同被判终身监禁。
律师也指出,被告还押期间没有家人造访,形同没有家人一般,恳求法官轻判。
控方则反驳,不该以预期寿命来评断刑罚是否过于苛刻,并举例非洲莱索托的预期寿命为54岁,刑罚更容易被视为终身监禁。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双方陈词,案展本月5日下判。(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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