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传记电影《梅艳芳》上映中,制作该电影的安乐影片于昨日遭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入禀高院控告侵犯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
梅启明于入禀状指早于2004年已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的注册商标,并指电影公司制作的电影及相关产品在未经他同意下使用了其注册商标,故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乐影片及相关人士继续冒梅艳芳商标之名行事,并强制电影公司向梅启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物品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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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知识产权署网页的搜寻所得,“梅艳芳”和“Anita Mui”的商标确实由梅启明所注册,当中防御商标涵盖范畴,更包括内衣、耳机、全球定位系统(GPS)、皮革、文具、电影及贵金属产品如珠宝手饰等。
电影《梅艳芳》由导演梁乐民执导,王丹妮、刘俊谦、廖子妤、林家栋及古天乐等主演,香港票房更于上星期已冲破4000万港币(约2171万令吉),向5000万迈进,中国票房更高达1亿人民币(约6636万令吉)。
对于梅启明控告电影《梅艳芳》侵犯商标,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回应表示:“由筹备至开拍到现在,我们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梅艳芳》电影的製作。现这事件已交由我们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我们不作任何回应。”
戏中饰演梅爱芳的廖子妤接受港媒访问表示,“我不清楚这件事,也不方便评论,你们问回电影公司。”另外,戏入面饰演张国荣的刘俊谦亦表示不清楚事件,要先了解。
消息曝光后,立即引来网民不满,轰梅启明把梅姐当商品,“当全香港都认为梅艳芳是个传奇,只有两位人士(哥哥及妈妈)会把梅艳芳当成商品”、“果然是遗产界KOL,又出招啦”、“果然名不虚传”、“他又来索钱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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