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来自峇株巴辖1家食阁饮料店的44岁业者私藏66箱走私酒被检举时,尝试以5000令吉贿赂警员脱罪不果反被提控,被告于今日在新山反贪污法庭认罪后,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
被告白成楚(译音)面对首控及交替控状,在听取通译员张楚筠以中文读出2项控状内容后,被告选择在交替控状下认罪。
ADVERTISEMENT
交替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2月1日傍晚7时许,在峇株巴辖七十二变美食阁试图以5000令吉,向一名前去检举的普通行动部队第五营警员行贿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214(企图行贿)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而根据案情显示,当日下午6时许,一群警员前往上述地点,发现店内储藏室有66箱走私酒,被告在听取警方阐述其罪行后被告询问警方是否可以钱解决,并表示可以给5000令吉要求警方放过他,当时警方表示不行,而被告随即从抽屉取出钱要给警方,警方坚决表示这是行贿官员,并且过后将被告提控上庭。
被告代表律师陈松元在替被告求情时指出,44岁的被告曾有过2段婚姻但皆已离婚,与2任妻子共育有5名孩子,并且目前需要负担其中4名孩子的生活费,以及76岁患有哮喘的母亲。
他指出,被告是首次犯错,在此之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以及在接受调查时都有准时前往反贪局报到,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判处被告2万令吉以下罚款。
本案反贪局主控官诺玛希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予以合理判决,以警惕大众勿重犯同样错误,并且建议法庭判处被告罚款5万令吉。
承审此案法官拿督阿末卡玛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判以被告罪名成立,罚款2万令吉,或以监禁1个月代替,涉及案件的5000令吉贿金被充公。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