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
发布: 8:46pm 18/02/2022

改教

罗秀虹

改教

罗秀虹

旺朱乃迪:拥最终裁决权 改教案件宜法庭解决

(吉隆坡18日讯)对于槟城妇女的前夫擅自替3名孩子的案件,首相署(国会与法律)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认为,法庭是最好解决此事的途径。

他今日在“谅解备忘录——为什么它将改变马来西亚政治”线上研讨会后,受记者询问时说,法庭拥有最终裁决权,每个人可以向法庭申请庭令,届时当局就可以聆听罗秀凤和玻璃市宗教局拿督阿斯里的说法。

ADVERTISEMENT

“在我国民主程序,仲裁程序是法庭权限,宗教事务属于各州权限,法庭体系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因此,双方若能上庭,就交由法庭来处理此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