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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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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04pm 18/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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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附带条件卖食油 居林贸消局扣查杂货店业者

非法附带条件卖食油 居林贸消局扣查杂货店业者
居林贸消局执法员根据举报消息到金丝园一杂货店突检,查获店家附带条件售卖统制物品。(居林贸消局提供)

(居林18日讯)附带“买了再卖”条件售卖包装被公众举报,居林“放蛇”查获金丝园一杂货店业者非法附带条件售卖统制品,扣留业者协助调查。

居林贸消局执法组主任莫哈末法兹利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局于今早约10时30分,根据民众购买1公斤包装食油附带条件的举报,在金丝园一杂货店展开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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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员佯装消费者探查

他说,执法队先派一名执法员佯装消费者,向杂货店业者探查购买1公斤包装食油是否有附带条件,然后查获业者当时说需要先买其他必需品,如白糖、面粉,或(罐头)沙丁鱼,然后才会卖囤收的1公斤包装食油。

他说,执法队随后进入该杂货店,告知业者持供应控制法令下售卖统制品执照者,附带条件售卖统制品给消费者是非法的。随后,扣留约50岁的业者协助调查。

他说,执法队伍在进一步调查时,查获业者囤收共70公斤的1公斤包装食油,业者当时承认在售卖该食油前有附带须先买其他物品的条件,这是因为太多顾客要大量买食油,有者还多次进店,只为了买包装食油。

他指出,当局援引供应控制法令19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个人将面临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将面临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非法附带条件卖食油 居林贸消局扣查杂货店业者
执法员查获杂货店业者囤收食油。(居林贸消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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