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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1am 24/02/2022

精神病男

伤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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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罪

涉发狂攻击继父 精神病男控伤人罪

法鲁(左)被警方押往推事庭面控伤人罪。(颜维陞摄)

(双溪大年24日讯)发狂攻击继父的男子,今早在推事庭面对指控不认罪后,推事诺迪拉喻令把他送入精神病评估病情,并定3月22日再过堂。

推事也喻令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除了不准接近和联络受害者,每个月须到警局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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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法鲁(29岁,无业),持有残障人卡(OKU),有精神病记录。

控状指出,被告于2月15日早上7时在铅甘榜卢亚蓄意致伤诺丁,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一年,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诺迪拉询问法鲁是否明白控状时,法鲁以宏亮的声调表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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