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过2021年雇用(修订)法案,将女性产假从60天增至98天,男性有薪陪产假则从3天增加到7天,政府此项的修正,又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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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职场女性,也是一位妈妈,我对政府在提升职场女性的福利表示欢迎。我了解生产后,女性需要时间复原、照顾婴儿、哺乳等等。生产后的两个月,妈妈在这期间调养身体非常重要,而第三个月也要为回到职场做好准备。
男性享有7天有薪陪产假是合理的,其实女性在生产后是特别脆弱,需要丈夫的陪伴和照顾。
要知道,婴儿出生后的3个月成长非常关键,需要妈妈给予更多时间照顾,以确保婴儿健康和茁健的成长;但职员离开公司3个月,对公司也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必须确保有人接手及工作进展顺利,所以女性职员在生产前须做好准备和安排,免除后患之忧。
延长产假是一项充满人性化的政策,但产假延长期是否会为公司企业带来困扰?因为延长产假牵涉到诸多方面,比如劳动保障、女性就业、企业负担等诸多现实问题。
我认为,如果女性在生产后,照顾婴儿的工作已作好安排,她们可以接受公司要求她们提早上班,公司也能给予特别补贴,这是一项双赢方案。
此项98天产假法案修正只是让月薪低于2000令吉的女员工受惠,我认为此项修正有欠公平,政府应该一视同仁对待所有的职场孕妇,60天或98天的产假不能因为有不同的收入而有不同待遇,难道月薪高于2000令吉的女员工就不需要休息和照顾婴儿?
一项政策的决定,以及执行的方式决定其政策的成败,所以在拟定法案的细则非常重要,必须顾全各方的权益,避免女性职员因此项法令落实后,面对不受其惠、反遭其害的处境,包括在职场受到歧视、面对孕妇不被聘请或怀孕后被解雇等问题。
我希望政府在落实此法案之际,在拟定政策细节时,也兼顾各方权益,包括公平对待雇主,让家庭和社会的健全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希望政府在制定法令前,先收集各方面的建议和看法,以拟定一项双赢的法令;新法令执行前,需提早通知各企业,以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整和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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