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日综合电)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2020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被控,早前被裁定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11罪罪成。《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周三在法院判处他监禁40个月,罚款5000港币(约2730令吉)。他在脸书发文指因判罪会影响港人言论自由,将申请上诉。
49岁的谭得志被裁定7项发表煽动文字、1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项举行未经批准公众游行及1项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共11罪罪名成立,另外1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及2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则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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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的审判是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第一次有被指控煽动叛乱的被告人不认罪下,进行了全面审判。他的定罪和量刑将为即将举行的一系列煽动叛乱起诉事件开创先例。在英国殖民时期的煽动叛乱法令下罪成的话,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该法律与港区国安法有别,但法院现在将其视为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一样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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