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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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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47pm 27/04/2022

致伤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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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过度致伤女儿懊悔认罪 母判罚8000加120小时社会服务

(新山27日讯)44岁华裔母亲因忧心11岁女儿误交损友,严加管教时出手过重而,而被警方控上庭。法官于今日下判时接受求情理由,也予以改过机会,逐裁定被告罚款8000令吉,且得遵守良好行为2年,以及在一名担保人担保下,进行12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

该案于2021年7月27日发生在依斯干达公主城武吉英达花园。今日承审案件的地庭法官为法蒂玛,主控官是拉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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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5岁的女被告叶秋好(译音),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女被告是被控于2021年7月23日,在依斯干达公主城武吉英达花园英达28/13路的住家犯下罪行,触犯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31(1)(a)条文。

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31(1)(a)条文之下,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可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吴宝玉在庭上作出多项求情,希望法官减轻被告刑罚,包括:被告未有犯罪记录,属于初犯,一直以来与警方保持合作;其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只给少许家用,被告如单亲妈妈般照顾尚在求学的次女和长子。除此之外,还需照顾年迈父母。

被告代表律师吴宝玉表示,被告只是一名销售员,月薪为1800令吉,收入不稳定。

被告代表律师吴宝玉也透露,被告已俯首认罪,并感到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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