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2日讯)网传视频指中国政府警告人民,若不佩戴口罩可被判监禁10年以上,甚至死刑的?假的!实际上是不负责人士以误导性的方式编辑有关视频,将来自中国北京市司法局毫无关联的2个言论结合起来。
社交媒体近来流传一则视频,显示北京市司法局警告人民必须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否则可面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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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长34秒的视频,于2022年3月27日在推特平台上分享,推文以中文写道:“北京司法局长:不带(戴)口罩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获得逾9万1000次观看率。
《法新社》事实查核网站报道,上述说法具有误导性;这则被编辑的视频,将时任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2018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2个无关言论结合起来,产生令人误导的信息。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于2020年2月8日公布的新闻发布会记录显示,李富莹确实在提问环节中,提到有关可被判有期和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言论。
回应刻意隐瞒病情等违例行为
不过,李富莹是在回应与刻意隐瞒病情等违例行为有关的问题。
根据记录,在提问环节中的第一道问题是,“有人隐瞒湖北地区接触史、隐瞒发热等症状,不回避反而主动与周边人群接触,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如何处置?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接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等拒绝接受隔离等医疗应急管控措施,应当如何处置?”
该问题答复为:“你提到的这些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追究刑事责任,轻则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则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富莹也说,对于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者,甚至引发矛盾和冲突的现象,则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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