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案的3项控状,是否罪名成立,7月7日自有分晓。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日在本案过堂时,择定上述日期(周四)早上9时下判,控辩双方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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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71岁的罗斯玛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也是我国首名被控上法庭的前首相夫人。
此案于2020年2月5日开审,高庭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辩方的自辩阶段于今年2月23日结束,共传召2名辩方证人,即罗斯玛及时任首相署大马第一夫人组主任拿督斯里茜蒂阿兹莎。
较早前,检察官哥巴斯里南在庭上说,控方甫于今早呈交有关联邦法院于4月30日近期判决的先例,供法官在下判时将有关案例纳入考量。
辩方律师阿克伯丁要求法庭给予辩方时间来回应控方陈词。
莫哈末再尼保证,他会等待和阅读辩方提交的回复陈词。
“我会阅读哥巴斯里南今天提交的内容(判决先例),当然也会先等待你提交的回复陈词,因此你会有最后发言(的机会)。如果你需要更多时间的话,从今天开始有一或两周的时间。我向你保证,肯定会阅读你的陈词。”
出席的控方团队有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及傅益廷副检察司;辩方团队则有阿兹鲁等人。
罗斯玛涉3索收贿控状
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州369所学校的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合约中索贿及收贿,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首项控状指出,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里查,向Jepak控股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为自己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占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合约的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Jepak控股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在396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酬金。
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及第三项控状指罗丝玛于2017年9月7日在大使花园斯邸收取赛迪的150万令吉,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查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她协助Jepak公司以直接协商的方式,从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合约的报酬。
每项控状可判监20年罚款
以上3项控状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坐牢20年,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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