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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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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22pm 15/05/2022

微型交通工具

玻州陆交局局长法蒂玛

微型交通工具

玻州陆交局局长法蒂玛

将充公违规微型交通工具  玻先劝诫 待宪报后执法

老妇在公路骑电动脚车到附近购物,陆交局执法员给予劝诫。(玻州陆交局提供)

(加央15日讯)说,该局执法组在日常巡逻时,发现越来越多人在公路使用,执法员会先给予宣导及劝诫,一旦地方政府宪报颁布微型交通工具规定的范围和路线后,该局将会充公违规者使用的微型交通工具。

被视为“玩具”不可上路

她说,这些微型交通工具包括电动脚车、电动滑板车、轻便摩托车(Moped)等只能视为“玩具”(Toy),所以不获准注册拥车证,也不可在公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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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劝请有意购买微型交通工具者,先了解微型交通工具可使用的范围,否则即使戴上头盔做好安全措施,若违例也会被对付。

玻州陆交局执法组昨天在脸书专页,上传该组宣导微型交通工具使用的资讯。

法蒂玛说,该局近日来接获一些进口微型交通工具的商家,以及有意购买微型者的询问,他们欲了解微型交通工具的活动范围。

禁越野摩托车上路

她说,交通部于2021年12月17日已颁布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已列明微型交通工具禁在公路,包括人行道上行驶。

“除了以上列明的微型交通工具,全地形四轮越野摩托车(ATV)也不允许上路。”

轻便摩托车只能视为“玩具”,不可在公路行驶。(玻州陆交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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