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好几人来找我,希望可以通过马华帮忙为孩子申请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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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中,有者是孩子出生后才申请注册结婚,鉴于孩子出世时,父母没有结婚证书,妈妈又是外籍人士,所以孩子报生纸上一栏被注明“Bukan Warganegara”,即“非大马公民”。
有者则是领养外国籍孩子,这些孩子也是没有公民权。本地夫妇领养外国籍孩子,然后向福利部申请领养权,有了领养权,就可以合法地拥有这些孩子,但孩子还是没有公民权。
马来西亚是一夫一妻制,除了穆斯林,其他人只能拥有一名妻子,但有些人“娶了外籍小老婆”生了孩子,因为没有注册结婚,孩子就是非公民。
我还接过另一个更具挑战性的个案,哥哥和一名完全没有身分证明的沙巴女子生了两名孩子,因为孩子的母亲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分的证件,最后孩子的婆婆叫她的女儿去登记,说孩子是她女儿的孩子;结果数年后被登记局揭发,质问哥哥和妹妹怎么可以生孩子,有关家庭因此收到法庭信。
正因上述种种原因,造成这些孩子不是大马公民,不能享有公民的权利。
孩子最大的问题是,当他们到了7岁要上政府小学时 ,必须向当地教育局作出特别申请,每年必须缴学费,也不能借贷课本。
此外,他们12岁后也无法申请身分证……没有身分证,造成很多问题,很多事务都不能处理,这些无辜的孩子会问:“为什么我跟同学和朋友不一样?”
一些父母很积极地到国民登记局奔走,为孩子申请公民权;但有者则不当一回事,还有一些父母离异,外籍妈妈一走了之,大马籍的单亲爸爸要为孩子申请,但由于没有亲生母亲的资料,让申请雪上加霜。
到目前为止,依然然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在没有合法的婚姻下,孩子的报生纸上父亲的身分只是一名监护人,而不是父亲;如果母亲是大马公民,孩子将跟母亲的国籍,孩子是合法公民,如果母亲是外籍人士,孩子就是非公民。
非公民在马来西亚居住将面对许多问题,父母必须积极申请公民权。
很多人来找我们协助,其实当初他们并不知道没有公民权的严重性,也不知道申请公民权的困难,没有合法的程序,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注册结婚,国民登记局难以批准公民权。
我希望国民提高意识,在孩子还未出生之前,一定要先办好应该办的手续,以免苦了自己,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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