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古城大小事

|
发布: 5:05pm 07/06/2022

法庭

性侵少女

法庭

性侵少女

涉性侵未成年少女被控 男子不认罪 展7月4过堂

(马六甲7日讯)巫裔男子涉嫌于今年3月至5月期间性侵一名13岁少女,今日于甲州地庭面对6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择定案件于7月4日过堂。

被告是诺海鲁(25岁)。第一至第六项控状指被告介于3月15日至5月18日,于中央县的一家酒店房间,性侵13岁的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及14(b)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ADVERTISEMENT

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笞。

主控官西瓦珊嘉丽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让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附加条件不准在审讯期间骚扰事主。

地庭法官玛兹雅祖哈里过后允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同时,择定7月4日过堂此案。

(古城版)男子涉性侵未成年少女被控
被告于退庭后被庭警押离法庭。(尤伽荣摄)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