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虽然警方取缔酒驾的行动从不间断,但酒驾人士往往抱持着“碰运气”的心态,在饮酒后开车或骑摩托车上路,罔顾酒驾可危及自身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吉隆坡警察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沙里夫丁助理总监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指出,隆市去年有4宗酒驾酿成死亡车祸,而今年首5个月则有2宗案例,总共造成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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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市警频密进行酒驾取缔行动获得成效,酒驾造成的车祸已见下降。
17个月捕2145酒驾司机
他说,警方去年共展开227次酒驾行动,逮捕1157人;今年首5个月则已经展开190次行动,逮捕988人,换言之在这1年5个月间共逮捕了2145名酒驾司机。
他表示,数据显示酒驾人士并未减少,而酒驾司机以华裔和印裔占多数。
他指出,这些酒驾司机被捕后,在接受警方问话时透露的喝酒理由包括陪朋友饮酒,或因为经商的缘由,被迫与顾客饮酒应酬。
他强调,这些酒驾司机明知道喝了酒,也知道警方有展开行动取缔酒驾,但仍然抱着碰运气的心态,选择驾车或骑摩托车上路。
可选择代驾或电召车回家
他劝告说,一名负责任的驾驶者,切勿尝试饮酒后开车,他们可选择找代驾或者使用电子召车服务乘车回家,或让没有饮酒的同伴负责开车,否则一旦被捉到一定会被严办。
“所有因涉及酒驾被捕的驾车人士,一般会延扣3至4天调查,警方都会按程序请示副检察司,一个月内便可将他们提控上庭,提控率百分之一百。”
他也说,以目前法庭的判决记录来看,酒驾被定罪后除了高额的罚款外,也会被判监禁2至4天,并且驾照也会被吊销两年,但仍然有许多驾驶人士以身试法。
逢周末截查 日均捕逾10人
沙里夫丁透露,隆市交警每个周末都在多条主要道路设路障漏夜截查,日均逮捕十余人。
“而近期冠病大流行后进入复苏期,所有社交活动都已恢复如旧,警方也开始每天以设路障的方式取缔酒驾,每晚都可逮捕五六名酒驾司机。”
他表示,隆市交警十分关注酒驾、道路流氓活动,并着重取缔执法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但是在行动时往往面对因醉酒而出言不逊的驾车人士,对警方辱骂和作出挑衅。
“曾有警员在执勤时遭酒驾司机撞毁路障而受伤,所幸没有酿成死亡事件。”
多数司机自以为微醺开车
实为酒精浓度超标
沙里夫丁表示,国内缺乏代驾文化,不像一些西方国家的夜店内设有自助酒精检测仪器,供消费的顾客在离开夜店时自行检测体内的酒精浓度,若有超标的情况,便可寻找代驾送他们回家。
“许多酒驾司机往往认为自己是在微醺的情况下开车,并没有酩酊大醉,结果遇上交警截查,检测之后发现酒精浓度超标。”
他指出,饮酒后开车,可分别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车及体内酒精浓度超标)、第45(1)(在酒精影响下驾车)或第45A(1)(体内酒精浓度超标下驾车)条文下被控。
“若醉酒后驾车而失控造成死亡车祸,则触犯同法令第44(1)条文。”
沙里夫丁指出,酒驾行为被控罪成者,将面对监禁不超过2年,以及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3万令吉;重犯者则将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不论初犯或重犯,其驾驶执照都将被吊销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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