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一名塞拉利昂籍男子因涉嫌以“洗钱”手法,欺骗本地华裔女子交出5万令吉而被控上地庭,他否认有罪,不获保外候审。
被告阿鲁那萨克(39岁)在通译员以英语念出控状后,在法官卡玛鲁丁面前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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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用化学液体洗钱可翻倍
萨克被控欺骗徐婷涵(32岁,译音)交付5万令吉现金,让她相信被告可以通过使用化学液体的洗钱方式,使钱财翻倍。
他被控在5月30日在吉隆坡华联镇公寓(OUG Parklane)停车场前犯下此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多10年和鞭笞,以及罚款。
主控官诺丽娜副检察司以被告不是大马公民,没有合法旅行证件为由,不建议法庭让被告保外候审。
法庭最终不允准被告保外,并择定案件在8月1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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