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讯)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今天在霹雳州议会上提呈2022年水供法案,针对州内水源的使用、开发和保护进行综合管理,同时设立霹雳州水供管理机构。
该法案列明,包括进行取水和改道等与水源相关的活动,必须向水供管理机构申请准证及缴付费用;而把废料与污染物流入水源,也将会在该法案下被对付,包括罚款与监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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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1920年水法令
沙拉尼今日提呈法案一读后,在二读的辩论环节中指出,目前雪州、吉打州和登嘉楼都通过及落实了本身的水供法,而霹雳州的水供管理仍在1920年水法令下,由州内各县的官员管控,并没有特定的机构作为主要依据,这也使得州内的水供管理被优化,尤其是在发出准证和执法方面。
“所以,现在是时候拟定一个更全面和有序的全新州法令,以取代1920年水法令和相关的法令。”
“2022年霹雳水供法案今日被提呈,就是为了针对州内水源的使用、开发和保护进行综合管理,同时设立霹雳州水源管理机构,以及相关的事项。”
2022年霹雳水供法案重点摘录:
* 法案拥有94项条文,根据法案设立的霹雳州水供管理机构,将由12名董事所成立,包括一名由州领导层委任的主席、州秘书当副主席、6名有职位的成员,以及3名拥有水供专业的成员。
* 作为一个法定机构,将拥有一名由当局和董事局从公务员中委任的局长。该机构会就水源综合管理向当局提供建议,制定和实施水源管理计划,规范使用水源的活动的准证,同时根据法案执法。
* 法案规定,该机构需对雨水管理(洪水)和干旱期间水源和行动的管控、减少意外污染、废水控制和水源恢复行动有关的事项,以保持国家水源的质量。
* 向任何展开与水源有关的单位发出准证和特定条件:
– 法案规定,非家庭用水和自给农业人士,当局可根据条文征收使用水源的费用;任何使用水源,包括取水、转移、干扰或阻碍自然水流、在任何内陆水道中经营船只航行、休闲、建桥梁与码头等活动,都需申请准证,而非法进行上述活动将被罚款30万至100万令吉。
* 为确保州内水供的永续性,落实执法条文和条例:
– 法案规定,任何人将任何污染物排放到水源中,即属犯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 法案也赋权给该机构执法的权力,包括进入单位进行调查、充公物品与交通工具和没收被充公的物品等。
* 通过征收使用水源税,为州政府带来收入,以便作为维护河流和水源的费用
* 为州内子民带来工作机会,促进地方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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