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指出,为电子商务引入特别营业执照的建议尚处于初步的研究阶段。
他昨日以书面回复巫统仁保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沙林的提问时说,在同一时间,该部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商家,在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第2条文下注册,商家必需展示8个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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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这8个主要事项分别是个人或企业或公司名字;企业或公司注册号;企业的电邮或电话号码;商品或服务主要特征的描述;价格包括运费、运输、税金或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条款以及预计送达时间。
“这是为了确保消费者受到保障,商家若不遵守以上事项,将在2012年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条例下,被当局采取行动。”
他指出,该部还定期开展宣导计划,为消费者提供在网购时,应遵循的指南、提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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