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执法组总监阿兹曼表示,消费人在社媒申诉食物价格不合理,只要付上单据清楚显示食物的价格,执法组就可以主动采取行动,不过该部却不鼓励这种做法,因为此举会打草惊蛇。
社交媒体经常可以看到消费人没有向该部正式投报,却通过社交媒体宣泄吃贵食物的申诉,例如之前有食客投诉在浮罗交怡水上餐厅吃贵鱼的事件,询及贸消部能否主动采取行动对付有关商家时,阿兹曼表示,假如当事人在其个人的社媒贴文,只要付上单据,并清楚地显示出食物的价格,执法组就可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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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执法组必行动
不管怎样,他表示,当局不鼓励人们通过社媒解决问题,如果觉得食物价格太贵,可直接通过贸消部的多个投诉管道投报,执法组必定采取行动。
他解释,很多时候人们在社交媒体上贴文投诉后,会打草惊蛇。
“当你告诉全世界,某某店售卖的产品很贵,明明50令吉却卖100令吉,当执法人员上门时,店家可能已经修改售价,因为他们一早从当事人在社媒发表贴文收到风。”
阿兹曼说,政府制定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主要目的是确保商家不会趁牟取暴利,该部在有关法令赋权下已经主动展开多项取缔和检查行动,并没有等到消费人投诉才行动,例如Ops Rantai Ops Pasar。
首6月发1540传票给贩商
他表示,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已经发出1540传票给贩商,以便调查他们是否有涉及牟暴利的活动。
阿兹曼认为,在应对通胀的问题上,消费人、商家和政府,都必须扮演各自的角色。消费人要懂得精明消费和选择,商家小贩只赚取合理的盈利,勿让消费人觉得过于压力;政府就做好监督与执法工作,杜绝不法商家牟取暴利。
推荐用PriceCatcher比较价格
阿兹曼受访时,也推荐消费人使用贸消部价格比较的手机应用程式(Apps)PriceCatcher。
他指出,这个Apps能够为消费人提供居住地点方圆5公里的商店、杂货店、超市、巴刹和霸市针对同一商品的价格比较,让消费人货比三家。
“很多时候,要做精明的消费人,除了比较物价,也要考量到交通、汽油、停车费、时间等因素,衡量到那里购买更化算。假如一家超市卖的食油便宜50仙,可是距离住家6公里,就要考虑值不值得。”
“此外,自政府实施行动管制令以来,贸消部也在每个县内委任指定零售商(DDR)和指定批发商(DDW),从中监督统制品和基本食品的库存量,确保统制品的供应在市场上持续获得供应。”
他指出,有关检查行动包括价格、供应、反暴利、赝制品、盗版、统制品、线上交易等等。
“当中有7055宗案例的业者受对付,执法组官员同时起获总值5264万令吉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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