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日讯)玻璃市著名传教士兼玻州宣教中心ONE Centre Perlis首席执行员占利维诺涉嫌致伤女子,也对女子做出死亡恐吓,今天在加央法庭面对伤人及死亡恐吓2项控状。
现年38岁的占利维诺在加央第一推事庭,分别在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及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下面控,但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推事茜蒂诺哈丝丽札谕令案展8月23日过堂,让控方提呈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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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妻先走引开媒体
占利维诺在完成保外程序后,为避开媒体拍摄,与媒体“玩捉迷藏”,先让妻子及助理引开媒体,再从法庭大门登上另一辆在等候的车子,迅速离开法庭。
主控官诺丁依斯迈在庭上指,被告曾对受害者做出相同的行为,警方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3年及2017年接到受害者的投报,而且被告也面对伊斯兰刑事法案件,因此要求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也交出国际护照,并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他也要求法庭限制被告或代理人,在审讯期间不可接触或骚扰受害者及证人。
被告的律师赛安诺说,被告是著名传教士,也是玻州宣教中心ONE Centre Perlis首席执行员,在警方传召录口供时也主动自首配合调查,而且昨天接到警方通知,今天将面控时也如期出庭。
受害者已销案
“受害者在控方提控我的当事人之前已销案,所以要求减少保释金。”
茜蒂诺哈丝丽札批准被告分别在第一项控状以2000令吉,以及第二项控状以4000令吉保外,也需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她也禁止被告或代理人即日起接触或骚扰受害者,直至结案为止。
占利维诺面对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22年7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在柏斯里莫拉迪英达花园一间住宅内,致伤38岁女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入狱长达一年,或罚款多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同一时间和地点,对同一名女子发出死亡恐吓,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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