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濒海战斗舰(LCS)国防合约丑闻第一控!莫实得海军造船厂私人有限公司(BNS)前董事经理丹斯里阿末南里涉嫌失信2108万4151令吉,今早在地庭面对3项失信控状。
不过,他对所有控状表示不认罪,获准以50万令吉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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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的被告曾在1996年中受委为大马皇家海军首长,并在1998年退休。
他于早上7时50分,抵达法庭。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在吉隆坡莫实得大厦的BNS公司,身为BNS董事经理,以该职权获委托管理BNS公司资金,却涉嫌失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批准将1354万1140令吉付款至Setaria Holding Limited公司在新加坡渣打银行的户口。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5月4日,在吉隆坡莫实得大厦的BNS公司,身为BNS董事经理,以该职权获委托管理BNS公司资金,却涉嫌失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批准将136万零716令吉付款至JSD Corporation Pte.Ltd公司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户口。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22日,在吉隆坡莫实得大厦的BNS公司,身为BNS董事经理,以该职权获委托管理BNS公司资金,却涉嫌失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批准将618万2295令吉付款至Sousmarin Armada Ltd公司在新加坡渣打银行的户口。
被告违反刑事法典第409项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至少2年或最高2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他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但不认罪,要求审讯。
主控管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说,在辩方的同意下,控方建议被告的三项控状以50万令吉,抵押20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及交出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地庭法官苏莎娜最终允许被告以50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也需交上护照让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
此案将于11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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