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发布: 7:51am 31/08/2022

打劫

打劫

打劫女子弃路旁 男子监4年打1鞭

(古城版)男子认打劫他人,法庭判坐牢4年及1鞭笞
被告认打劫他人,被判坐牢4年及1鞭笞。(尤伽荣摄)

(马六甲30日讯)巫裔男子于本月初载送印尼籍女子途中,女子后并将对方弃在路旁,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坐牢4年及1鞭笞。

被告是莫哈末艾苏(34岁),来自德林达柏迈花园。

ADVERTISEMENT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8月9日约晚上9时,于野新手持利器打劫女子的财物,即一条金项链、金戒指、手表和手机,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7条文下同读。

本案由副检察司阿妮丝娜祖娃提控,地庭法官是娜莉曼。

案情指出,被告与受害者于爱极乐见面后,随后两人往波德申方向出发,期间,被告指要到祖父住家拿水果,被告之后于立拔加央收费站停下车,亮出剪刀并打劫受害者,再将受害者赶下车。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指本身尚需负担妻子与3名孩子的生活费,最小的孩子仅3个月大。

娜莉曼最后决定判被告坐牢4年及鞭笞,刑期从被捕日的8月18日算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