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土团党青年团前团长赛沙迪被控4项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黑钱案的控方今日宣布完成举证工作,并向辩方提供13名辩方证人名单。
此案是于6月21日开庭,控方共传召30名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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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谕令控辩双方最迟在下周一需提呈书面陈词,并于10月6日及7日进行口头结案陈词。
根据控方提供的辩方证人名单,两名为鉴证科相关证人,其余则是赛沙迪友人。
反贪官员:没调查竞选花费及收入
较早前,辩方重新传召的三名反贪会官员供证,其中两名官员即反贪会调查官努鲁希达雅及阿斯比慕尼皆表示,他们没有调查赛沙迪的竞选花费及其收入来源。
哥宾星交叉盘问努鲁希达雅时指出,赛沙迪于2018年麻坡国会议席的竞选花费为17万1675令吉,并念出赛沙迪从2011至2018年的兼职及全职工作收入,包括大学讲师、辩论教练、专栏作者及研究人员等。
他主张未婚的赛沙迪在此情况下定有超过17万令吉用于2018年的麻坡国席竞选活动;证人回答她不确定。
证人指没看过证明文件
哥宾星在交叉盘问尾声时向证人出示赛沙迪向选委会提呈的证明文件,但证人说她不曾看过有关文件,不能辨认该文件。
哥宾星说,该证人在案件开审前并没有被出示辩方提呈的答辩书。
他指出,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62条文规定辩方在审讯前必须入禀答辩书及提呈相关文件,这是为了显示赛沙迪为麻坡国席竞选时筹获及使用的款项是因政治目的,而非控方所指的私人用途。
他质问为何没有向查案官出示答辩书,以便他们可以调查赛沙迪的收入来源。
阿兹哈阿都哈密之后裁定,该文件不能透过证人提呈,若法庭日后谕令被告自辩,辩方可在该阶段提呈。
哥宾星休庭后受询时说,辩方除了提供文件,也在一个月前的审讯询问调查官是否对此展开调查,后者回答没有。
他说,由于证人没有看过该文件,辩方无法向法庭提呈该文件。
他说,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已承认,辩方在今年6月20日提呈辩护,当中还包含相关声明副本。
“现在的论点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62条文的目的是什么?”
仅专注查汇入信托金10万
此外,阿斯比慕尼回答海占奥玛的交叉盘问时证实,其调查只专注于汇入赛沙迪土著信托基金(ASB)的10万令吉。
他不同意辩方律师主张,在柔佛麻坡及雪州安邦De Palma举行的慈善晚宴所筹获的款项,是供身为麻坡国席候选人的赛沙迪个人政治竞选活动。
他回答主控官莫哈末阿菲阿里副检察司复问时说,他没有被告知赛沙迪竞选活动的花费及收入来源,没有对此展开调查是因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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