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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0pm 29/09/2022

孩童

性剥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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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剥削对象

研究:年龄介于12至17岁 4%孩童为性剥削对象

(吉隆坡29日讯)《马来西亚骚扰伤害》(Disrupting Harm in Malaysia)研究报告揭露,约4%年龄介于12至17岁的大马,为在线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的实例对象,包括被勒索从事性活动、在未取得同意下发布她们的性图或通过金钱、礼物的承诺来胁迫她们从事性活动。

这份报告是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国际刑警(INTERPOL) 及国际终止童妓组织(ECPAT)负责,着手实施有关网络孩童性剥削和性虐待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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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丝琪雅:或某原因报少数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马来西亚办事处(UNICEF Malaysia) 儿童保护主管莎丝琪雅在新闻发布会上坦承,这些数据往往可能基于不适讨论和揭发性虐待的原因下报少数,即低于实际的案例。

“根据我们对马来西亚骚扰伤害之情况所展开的研究,发现人们对讨论孩童性课题及受害者污名化的不舒适,将阻止儿童提出他们这方面的担忧,同时也阻止孩童和成人举报有关在线儿童性虐待和性剥削的事件。”

她指出,根据受访的前线志工,82%受访者声称,来自社区的污名对报道这类事件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世人尤其是孩童、看护者和社区对举报这类事件,可通过的管道和机制也缺乏认知。

主要对举报机制缺认知

莎丝琪雅披露,该报告指出,74%的前线志工认同,对举报机制缺乏认知是应对马来西亚在线儿童性剥削和性虐待事件的主要障碍。

她指出,我国年龄介于12至17岁的孩童,94%为互联网使用者,意即他们在报告进行的过去3个月都有使用互联网。

“这个数据是根据《马来西亚骚扰伤害》报告对全国995个家庭用户展开的调查所得,当中96%的儿童每天至少上网一次。而且大多数孩童都是在家上网,其次是学校、商场或网络咖啡馆。所有受访孩童者是使用手机上网;只有25%的儿童(12至13岁)跟他人共用手机,至于使用电脑上网者则占28%。”

她说,前线志工都很敬业,可是他们需要更大的支持力量,因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马来西亚办事处希望政府在来临的财政预算案中,给予这类保护儿童的组织更多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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