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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23pm 07/10/2022

二十大新局系列反腐社會篇 | 习再倡“共同富裕” 被疑“劫富济贫”

回看10年,习近平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的“共同富裕”,虽说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曾提出,但习近平在十九大的报告则明确为2035年的目标,指出“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明报》报道,2021年5月20日,中央确定建立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同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等问题,习又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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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也引来“劫富济贫”的质疑,甚至引起近几年对民营企业及私营经济的打压、挤兑现象的联想,包括对阿里巴巴等公司的调查、罚款等;多名高官解画,仍难消除有关疑虑。而在经济不振的情况下,公务员、教师减薪,更加剧这种担忧,有意见认为是走回头路,变成“共同贫穷”。

不过,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葛道顺去年8月在《国家治理》杂志撰文称,共同富裕不是简单的“均贫富”,“基于个人机会平等的过程公正和基于有条件或者有选择差异的结果公正,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发展和共享权利的中国特色共同富裕思想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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