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上诉庭今日针对拿督赛阿尔曼拔牙猝死案,维持吉隆坡高庭判处御企牙医专科中心(Imperial Dental Specialist Centre)4项控状罪名成立及罚款22万令吉的判决。
已故赛阿尔曼也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前女婿,他于6年在有关牙医专科中心拔牙时不幸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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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拿督哈妮帕领导的三司,一致驳回了御企牙医专科中心董事黄燕玲医生代表的最终上诉,维持高庭于2020年1月9日的判决。
哈妮帕在其判决中指出,基于证人的研究和证词,法庭认为上诉人提出的上诉是不成立的。
法官调查结果没犯错误
“我们认为,吉隆坡高庭法官在4项上诉的调查结果中没有犯错误,因此有关定罪是安全的。
“我们还发现,根据惩罚的原则,法官的罚款并不过分;因此,高庭的裁决得以保留,上诉人的上诉被驳回。”
吉隆坡地庭于2018年12月14日以接传票者(Orang Kena Saman)的名义判处牙科专家中心5项罪名成立,并罚款32万令吉。
2018年12月14日,吉隆坡Sesyen法院在被判5项罪名成立后,以Orang Kena Saman (OKS) 的名义判处牙科专家中心32万令吉的罚款。
第1和第2项控状指出,接传票人作为执照持有人,没有确保牙科中心职员诺阿兹马有资格对赛阿尔曼进行放射程序(全口牙位曲面体层片),以及上述中心作为执照持有人,没有收藏和管理“职员登记簿”。
第3项控状指出,接传票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步骤,也就是没有备妥氧气,以挽救赛阿尔曼的性命。
第4项控状指出,该牙科中心没有根据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1)(d)条文,向接收紧急病患也就是赛阿尔曼的马大医药中心,提供病患所有的医药记录。
根据第5项控状,接传票人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以根据2006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条规(私人医院与其他保健设施)第49(5)条例,保护所有私人保健专业职员和环境,免于生物危害。
4罪名成立罚款降至22万
不过,高庭随后判处牙科专家中心的第二项指控无罪,其余4项指控罪名成立,将罚款降至22万令吉。
赛阿尔曼是于2016年6月1日,在上述的牙科中心接受治疗时不省人事,过后被送往马大医药中心,并被证实回魂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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