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森州在过去4年共揭发高达8748宗偷电案件,造成总亏损9302万9427令吉,其中芙蓉区占最多共5986宗,导致亏损7124万3693令吉。然而,截至目前,仅有423宗被提控上庭。
仅423宗被控上庭
森行政议员张聒翔指出,上述数据是提取自2018至2022年10月,波德申县紧随在芙蓉之后,共1342宗导致亏损1384万7607令吉,仁保和淡边分别有536宗和412宗,分别导致亏损339万3389令吉和192万2090令吉,林茂178宗导致亏损84万7464令吉和日叻务17宗导致亏损28万8868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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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1771宗偷水失300万
另外,他补充,至于偷水事件有关当局在2018至2022年共取缔了1771宗,导致亏损300万令吉,20宗已经被提控上庭并进行罚款。
张聒翔是在今日的森州第14届立法议会第五期第四次会议,针对罗白州议员周世扬口头提问时,作出回答。
周世扬在附加提问上指出,根据回答所提供的数据,森州发生的偷水和偷电的案件甚是严重,甚至达到千万计的亏损,因此希望州政府能给于全面的方案以杜绝或减少偷水或偷电的问题发生。
因此,张聒翔也呼吁在座的州议员及大众,充当有关当局的耳目,若发现任何可疑的偷水或偷电行为,可以立即向有关当局举报,以便有关当局可以采取即时的行动。
大道旁安装广告牌
须获地方政府批准
另外,张聒翔也针对沉香州议员吴金财提问,关于大道旁非申请准证的大型广告牌作出回应。
他说,从2020至2022年10月,芙蓉市政厅针对没有申请准证的大型广告牌共发出了387张罚单,一旦发现有非法广告牌,土地局将会发出告示并采取拆卸的行动。
吴金财也在附加提问上指出,由于商家在商店前挂上广告的直幅都必须向芙蓉市政厅申请准证,惟在大道上的任何一个广告也未见贴上准证,所以必须厘清芙蓉市政厅的罚单,是针对安装巨型广告牌的单位或是张贴广告的单位。
张聒翔回应,为了确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地方政府要求所有地主若要在大道旁安装大型广告牌都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因为曾经发生大型广告牌安装不稳,导致被大风雨刮下掉落在高速大道上,所以所竖立或安装的广告牌。
“地方政府除了对没有申请准证的广告采取行动,也会对非法竖立大型广告牌的单位采取行动。”
至于商家挂广告横幅需要得到地方政府的准证批准,张聒翔强调在上一次的州议会上已经清楚阐明和讨论,如果商家有任何疑问也可以要求对话以会,借助平台让州政府能向商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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