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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00pm 28/12/2022

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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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校纵火案 上诉庭明年3月审理

(布城28日讯)上诉庭择定明年3月9日审理被关押等候国家元首发落的青少年上诉申请,他被控于2017年23名师生罪名成立。

青少年代表律师海占奥马指出,针对另一名青少年被控同罪行但被判无罪释放裁决的控方上诉申请也将在同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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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法庭订在2月23日进行案件管理。

现年21岁青少年是针对高庭于2020年8月17日判他谋杀罪成,谕令关押等候元首发落裁决提出上诉,同时,控方则针对高庭裁决释放另一名青少年而无须自辩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当时裁决,犯案时仅有16岁的被告是有意图杀人而犯下谋杀罪。

根据所修改的控状,该名青少年及另一名身分不明的人士被控于2017年9月14日清晨4时15分至6时45分之间,谋杀及致死在甘榜克拉末一所宗教学校的23名师生。

他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面对23项控状,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不过,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下,18岁以下罪犯不能被判处死刑,而在第97(2)条文下,只要国家元首御准下,以监禁刑罚代替。

在这起案件共有71名控方证人及6名辩方证人包括被告供证,不过被告自辩时否认事发时在宗教学校范围。

在这宗纵火事故,被困在宿舍3楼的21名学生及2名教师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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