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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33pm 21/03/2023

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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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集团租酒店当淫窟 最高RM1500“服务费”

(槟城21日讯)集团长期租下酒店客房,让旗下的卖淫女子在客房中与顾客进行性交易,每次可收到最高1500令吉的“服务费”。

东北警区主任索菲安今日凌晨2时许亲自带队到市中心某酒店展开取缔行动,逮捕9名涉嫌卖淫的本地女子和一名负责看守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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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安说,根据调查,该集团长期租下酒店数间客房,并通过通讯媒体找顾客,谈妥价钱后,再通知顾客酒店位置和房号。

9名涉嫌在酒店卖淫的本地女子被警方一网打尽。

9名被捕女子几乎都有正职,有的在工厂上班,或当书记,晚上却涉嫌卖淫。

索菲安说,9名女子来自槟城、霹雳和吉打,介于21至33岁。

他相信,因卖淫女子都是本地人,所以价格不便宜,每小时“服务费”400令吉,或一次性最高1500令吉。

警方也在场充公现金6220令吉及18个安全套,援引刑事法典第372A条文(卖淫)及372B条文(招募卖淫)调查。

索菲安(右二)向被捕的女子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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