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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42am 20/04/2023

弑母

弑母

借钱不遂46刀弑母 男子辩有精神病逃死

(台湾·台北19日讯)台湾桃园一名曾姓男子因向母亲讨钱未,发疯般持菜刀猛砍母亲46刀致死,事后跑到阳台大喊救命,却又在邻居询问状况时紧闭窗帘;桃园地院认定他行凶时辨识行为违法能力受精神疾病影响,考量他犯后终能坦承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的立法精神,最后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他无期徒刑。

检方调查,2021年12月6日清晨,31岁的曾男因为借钱不成,与母亲发生口角后,先是挥拳打到母亲倒地不起,接著又跑到厨房拿菜刀朝母亲脸部、头部猛砍多达46刀,导致对方大量失血而亡。事发后,曾男举止诡异,大喊“救命,救我妈妈”,后又将自己与母亲反锁在房内,警消破门后,他声称“有黑影附身在妈妈身上”,又举刀劈头自残,还躲在浴室外的露台,不断作状从4楼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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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曾男因举止诡异被送医戒护,也被检方依重罪、虞逃等理由羁押。检察官委托医院做精神鉴定,确认曾男2016年起因为频繁使用多重物质,偶有短暂幻觉,但考量他在侦查庭表现正常,认为他犯案时精神及心智未达不能辨識行为违法程度,因此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起诉,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审理时,曾男否认案发当下知道自己攻击对象是母亲,只辩称脑中有个声音一直叫他动手,于是他就动手。

法官考量被告为本案犯行前之过往品行尚可,与被害人在案发前相处状态尚处正常,被告虽不能称事亲孝顺但在本案前也并非会以拳脚或言语伤害其母之人,犯案后第一时间持刀自戕,被警方戒护送医治疗方出院,可见对其所为非无悔意;此外,被告犯行时存在思觉失调症,虽并未导致其不能辨识其违法行为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能力,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被告犯案后对外意识混乱,外在行为出现欠缺日常合理性与一贯性之现象,甚至在阳台呼喊请求邻居救援被害人,但后来邻居询问情况时又拉上窗帘等混乱行为。

法官综合长庚医院与亚东医院精神鉴定结论,可确定被告精神疾病导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行为能力出现一定程度减损。地院合议庭综合上述情状,考量身障者权利公约施行法之立法精神,兼顾罪刑相当原则、防止被告再犯与刑罚教化之目的,决定量处被告无期徒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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