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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7pm 10/05/2023

黎智英

国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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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大律师被封杀? 港禁外国律师参与国安案件

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周三表示,不认同有指修例破坏香港特区的专案认许制度。(明报照片)

(香港10日综合电)香港立法会周三三读通过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参与国家安全法案件,须先取得特首发出证明书。修例亦加入覆核机制,即在“不违背国家安全利益”下,特首向海外律师发出证明书容许参与件之后,仍可覆核个案。

律政司长林定国表示,不认同有指修例破坏香港特区的专案认许制度,强调特区政府非常重视专案认许制度,但必须要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取得平衡,而新机制已取得最合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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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修例并无全面禁止海外律师在国家安全案件中以专案方式获得认可,亦绝对不影响在不涉国安的刑事、民商事案件,以专案方式申请委聘海外律师,因此通过修例下的机制仍较其他司法管辖区宽松。

此一修订源于壹传媒创办人因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于是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抗辩,此一行为亦获香港法院三度批准,香港律政司对此反对并提上诉仍被驳回后,即由特首李家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进行释法,厘清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于12月30日做出释法,称该问题属于香港国安法中所规定的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黎智英于是于今年2月再度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院颁令,人大释法不影响早前批准欧文代表黎智英抗辩的裁决。

但港府认为,不具有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就国安案件以大律师身分执业时,可能构成国安风险。因此提出此次修法。

这一修订案三读后,如可溯及既往,则香港各级法院将无法同意黎智英聘请境外无香港大律师资格的律师为其辩护,原已批准欧文的裁定可能被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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