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高庭今日批准30名本地艺人对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PRISM)进行诉讼的申请,以追讨自2017年的版权税。
法官阿末慕拉得今日裁决,批准30名申请人以2016年公司法令第471条展开上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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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艺人代表,包括拿督嘉玛阿迪拉、拿督DJ黛夫、依尔旺沙阿都拉、拿督J山姆、阿兹哈丽娜阿兹哈、阿里斯阿里瓦丹等。
所有申请者是歌手及音乐人,他们是2022年入禀申请,并把PRISM列为答辩人。
嘉玛通过法定宣誓书说,PRISM已经在1987年版权法令第27A条文下被颁布为一个执照机构,负责为歌手及音乐人收取版权税。
他指控,该公司自2017年至2021年在替申请人收取版权税的工作上就失败了,迄今没有支付任何版权税给他们。
要求宣判PRISM履责疏忽
“因此申请人要求法庭宣判PRISM在履行工作上出现疏忽,并且要求法庭颁布庭令,让作为收取及分配版权税信托人的PRISM,把所有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版权税支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律师拿督卡马鲁扎曼说,法庭今日的裁决不只是为了其当事人,也将在未来成为标杆。
他说,他们将会尽快对PRISM采取法律行动,以了解版权税的计算方式,因为这涉及信托资金的金钱。
“我们知道这笔版权税已经在2017年及2018年收取,但是在之后的年份,就没有相关版权税是否已经收取的资料。”
他说,今日的裁决让人鼓舞,相关单位需要向法庭解释,为何艺人们会收不到他们的版权税,而他们的歌曲也都有在电台播放。
嘉玛也对于今日的裁决表示感谢,并希望艺人们的权益未来不会再受到剥削。
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有拿督聂苏海米、苏菲雅、莫哈末依扎,而来自破产局负责调解的高级联邦律师是拉尼卡迪尼及诺丽占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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