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布: 7:15pm 24/09/2020

登记局:只能“2选1”·拥双国籍剥夺公民权

(亚庇24日讯)拥有双重国籍者若在沙巴州选中投票,一旦被发现,可能会被剥夺马来西亚公民权。

ADVERTISEMENT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表示,大马不承认双重国籍制度,不管涉及者是否居住在我国。他们只能“二选一”,即选择放弃大马或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权。

鲁斯林是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双重国籍者回沙巴投票”课题,发表谈话。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24(1)条文,我国公民若以登记、入籍或其他故意及正式的行动(婚姻除外)获取外国公民权,可被剥夺公民权。

此外,他说,若有公民将其专有的特权交给外国人,如护照及投票权等,也可在该宪法第24(2)条文下被剥夺公民权。

接投报后才会调查

不过,鲁斯林说,国民登记局只会在接到投报或者资料后才会展开调查,并且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涉及者的公民权才会被剥夺。

他提到,1957年至今年8月期间,共有7593人的公民权被剥夺。

他说,该局在沙巴州选竞选期内尚未接到双重国籍者或假身份证的投报。

另外,鲁斯林重申该局较早时公布的消息,表示该局在亚庇、斗湖、山打根、哥打马鲁都、吧巴及根地咬设立选举行动室,协助选举委员会调查可疑身分证。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