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6日讯)人神共愤!45岁巫裔男子涉嫌将10岁女儿“卖”给友人提供性服务,事后赚取酬金。在这起案件,目前已有3名“嫖客”遭警方逮捕并押来法庭。
其中一名44岁嫌犯因扣押期已届满,今早被警方押来法庭申请延扣多5天以协助调查,获推事祖百达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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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45岁嫌犯,据悉扣押期届满,已于10月3日获释放。案件中年龄最大的63岁嫌犯,则被扣押至10月11日再过堂。受害者的父亲被扣押至10月10日。
叔叔家过夜父获酬劳
据了解,受害者向班主任提起自己遭遇,指父亲将她送到叔叔家过夜,没想到却遭叔叔性侵。事发后,叔叔还给了父亲一笔钱,而且这事件已多次发生。班主任意识到事态严重,因此报警。
警方接获投报后,9月27日下午2时左右,在马当一带逮捕受害者父亲,并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31(1)(b)条文(疏忽照顾)及刑事法典376条文(性侵)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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