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诉获批减刑 掐死妻 监16年变13年


(布城8日讯)上诉庭认同,一名在两年前致死妻子的前电召送餐员刑期过重,所以批准把其监禁刑期由16年减至13年。
由拿督莫哈末再尼、拿督阿末费鲁再诺和拿督米奥哈希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华裔穆斯林王文斌(译音)所提出的上诉,除了减轻其刑期外,也谕令刑期从他于2023年6月18日被捕当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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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囚16年刑罚过重
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宣读判词时说,高庭在量刑时显然未充分考量多项可减刑因素,导致刑罚明显过重,所以需上诉庭介入修正。
他说,被告已及时承认替代控状,即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非蓄意谋杀的过失杀人罪),节省了法庭的资源与审讯时间。
法官指出,案件并非蓄意预谋,被告在案发后及审讯过程中的表现均显示出真诚悔意。
“有鉴于此,上诉庭裁定,高庭所判处的16年监禁属不当且过于严苛,予以改判为13年监禁,刑期自被捕之日计起。”
巴生高庭是于今年3月3日判处40岁的王文斌监禁16年,他被控于2023年6月15日傍晚6时45分至6月18日晚上10时45分之间,在雪兰莪巴生圣淘沙花园的住家内,导致其28岁妻子诺法拉莎希拉死亡。
他最初被控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的谋杀罪,但控方较后改以第304(a)条文提出替代控状。
根据案情,事件起因于夫妻争执,被告妻子责骂他向大耳窿借钱,争吵期间,妻子表示后悔结婚,并称要与另一名男子在一起,情绪失控的王文斌随即掐死妻子。
案发后,被告据称在妻子尸体旁停留3天,之后企图自杀未遂,才向警方自首。
本案主控官为沙鲁拉塔,被告则由律师拉穆与孙森杨(译音)代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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