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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6
林放·林冠英再杠上中文报章
作者: admin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再一次与星洲日报和光明日报杠上,对他要求马华总会长廖中莱为玻州议会通过伊法修正案而辞职的文告未刊载而动怒谴责,声称“每一个人的容忍度都是有底线的”。

促请敌对党领袖辞职或要求部长问责减薪10令吉,或为某些课题声讨对方要求道歉,是林冠英的父亲林吉祥从政数十年惯常政治八股文。在过去,这种哗众取宠的言论颇受关注,但同样的手法循环使用,就让人感到很油腻。

而林冠英子承父业,为表现存在感而促请别人辞职,这种陈腔烂调已不是有价值的新闻,仅仅是打嘴炮。反而是,他因低价购买洋搂涉嫌贪污受到检控仍不辞职,才有新闻价值。

这对父子的不同点是,林吉祥从政以来发表的文告若被删减或不采用,林吉祥向来保持沉默,对一些反行动党的马来报章也不轻言起诉。但林冠英在槟城当上首席部长之后,不放过追究中文报刊载他的文告的版位之大小,就连标题也会有意见。

回顾2008年大选之前,不少年轻的记者都怀着满腔热血,对林冠英的报道情有独钟,才使首长翻江倒海的竞选战绩,使行动党熬出头来。不过,自从他在槟城扎根之后,对记者们颐指气使,使他与报界的关系日益僵紧。而当年精神上支持林冠英的编辑和记者,如今面对翻脸无情的对待,心理上的崩溃只好独尝这杯苦酒。

社交媒体对林冠英对着星洲和光明硬干,不少人责声沸腾,指他的政治活动和文告,马来文和英文报章向来都不予刊载,为何他能忍受而不抨击,但对中文报却鸡蛋里挑骨头,充份显示欺善怕恶,也对本身族群弃硬吃软。

在现代的集权国家里,新闻自由是一个被高度质疑的争议性概念。这些政权将新闻自由视为对政府权威以及社会安全的威胁。媒体被奉为第四权在一些政治环境下变得有名无实。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把新闻自由列为天赋人权学说。而天赋人权的倡导者们无不认为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自然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新闻自由的主旨使其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具有自主性、免受政府的干预,易言之,根据第四权理论,新闻自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形成一个意见或言论的自由市场;也非将媒体视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中立讯息沟通管道;更非为完成个人表达自我。从这个理论基础观之,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在本质上有相当大的差距。”这是专家的论述。

如今按照林冠英的文告不被刊登,上述学者的论断提供了指引,即媒体的天赋人权不应受到侵害,“不是为了形成一个意见或言论的自由市场”,因此,林冠英是在槟城作为首长的集权,也许个人修为不到家,他把报章处理新闻比喻为助纣为虐乃不恰当的用语,但他三不五时对报章打压和干预,本身才是纣王。

林冠英在2016年12月16日的谴责中文报的最后一段文文字是:“这将是我最后一次针对类似偏差待遇而发表的声明。”,以这位首长过往的习性断不会就此对中文报指指点点,不妨再看下一次他怎样咬自己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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