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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9
丁杰隆.加强政府决策透明度
作者: 丁杰隆

不论是去年撤回签署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到最近掀起的爪夷文和莱纳斯稀土厂热议,显示联邦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程序需要更加公开和透明,并在做决定之前尽可能咨询大众意见。

尽管马来西亚已经实现政党轮替,惟我们国家的运作模式,依然处于过去东亚国家曾经盛行的家长式领导和威权主义管治作风,由少数政治人物或精英为人民做出决定,什么是对大家最好,由上而下,政治人物说了算。

针对具争议或重要议题的决策方式,不难发现大多数时候都在密室闭门进行。但人民并不知道在密室里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谁在密室里,以及在密室里说了什么,交换了什么条件,直至最后从密室里走了出来公告天下,已经为大家做了决定,并试图合理化有关决定。

选民厌倦这种在国阵执政时期根深蒂固的密室政治。这是为什么有许多投选希望联盟、并对新政府有期许的选民和政党基层支持者会对最近的政局发展感到纳闷。密室政治不是新马来西亚应该展现的政治文化。

选民选择希望联盟,是因为要拒绝贪污腐败,匡正宪政。选民期许是一个贯彻民主和进步的政府,一个真正代表民意、属于人民的政府,让选民有更多机会参与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鼓励双向沟通互动的政府,由下而上,而不是由少数人代表多数人作决定。

例如在莱纳斯稀土厂议题上,希望联盟立场非常清楚。因为希望联盟在竞选宣言中早已承诺“检讨所有关于环境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和规范”,并“确保马来西亚不会成为来自其他国家企业财团的废料垃圾场”。新政府在上任后也表明,莱纳斯公司必须把含有放射性废料运出国,并成立国会监督莱纳斯核心小组。

因此,负责把关的政府不能一再退让,不断移动龙门线,让人民感到混淆。

若内阁批准稀土厂继续营运,无需把废料运出国,那么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回答选民,为何作出如此决定?到底是人数不足、还是民意不足,或只是少数人在为大家做决定?

否则就应该公开内阁28位部长的立场和会议记录,乃至要求所有亲希盟后座国会议员表态。正如绿色盛会主席兼文冬国会议员黄德所说,后座议员不是应声虫,人民选出的代议士,必须是向选民问责。

任何正常民主国家,在任何重大的决策和审议会议,不论是小尺度的社区开发审议,或大如莱纳斯稀土厂营运执照的审议,都应公开让所有人出席会议、发表或旁听,会议记录透明、公开并上载网络,甚至全程录影直播。

透过集体决策,一举一动摊在阳光下,所有利益关系者的作为皆一目了然。这才是我们应该推动的民主政治改革。

而且,既然政府能在承认独中统考课题上实践审议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鼓励民众参与审议,强调沟通协商为核心,在过程中促成不同意见者进行理性对话,再借由充分讨论来达到共同可接受的方案,或以共识决取代多数决,为何在其他课题上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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