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犯罪学博士桑瑟尔星(Dr Shamsher Singh Thind)表示, 反贪污委员会公布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其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等人的录音谈话的行为,已经违反了2项自然公正原则(prinsip natural justice)。
他是一名活跃评论政治的律师,也是前行动党永久党员,他在脸书上贴文指出,在刑事案件中,嫌犯或被告应该给予公平的审判(nemo iudex in causa sua),以及发言的权利(audi alteram par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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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拉蒂法已违法
“(反贪会主席)拉蒂法和反贪会在没有核实录音的声音是否属于纳吉、罗斯玛和其他人,以及在纳吉和其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公开了录音,已经违反了上述2项自然公正原则。”
“如果要讨厌纳吉,请继续,但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
他表示已经有理由相信,此举已经抵触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8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69条文下,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因为已经违反了第65(1)条文。
他指出,第65(1)条文阐明,如果反贪会官员根据接获的情报作出举报,那么在举报中提及的情报以及提供情报者的身份,必须是该名官员以及提供情报者之间的机密信息。
他强调,有关情报涵盖的所有事项,提供情报者的身份以及所有和该情报有关的事项,包括了取得情报的地点,不能被揭露。
他说,在第65(2)条文下,允许情报用于法庭的审判中,但前提是情报提供者的身份不能被公开。
“第65(3)条文阐明,在情报提供者因提供虚假情报下,那么可在法庭审判中公开相关的情报以及情报提供者的身份。”
公开情报属泄密
他指出,基于这两个条文没用于这起事件上,那么普通法则(general rule),即提供给反贪会官员的情报属机密。
“有鉴于此,公开相关的情报属泄露机密。”
他也补充,在第72条文下免于刑事起诉的这一项不能被采用,因为这仅是用于保护依照2009年反贪会法令以及其他法律执行任务的反贪会官员。
他也促请警方针对此事展开调查,因为没有反贪会官员会调查他们的老板,而第70条文赋权警方调查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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