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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6pm 14/01/2020

国库控股:监管GLC有条例‧政府不应援用“黄金股”

沙里尔:从一些公司来看,政府委任的首席执行员多是错误的选择。
沙里尔:从一些公司来看,政府委任的首席执行员多是错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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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讯)国库控股(Khazanah)表示,政府应透过行业条例而非“黄金股”来监管政府相关公司。

国库控股董事经理拿督沙里尔说,我国现在已经拥有良好的监管机构来监管各行业,如能源、航空和电讯领域。

他表示,政府实际上已可以透过条例来监管,无须使用黄金股。

“在过去,管制条例不够有效,以及没有良好的专业框架,黄金股是政府控制公司运作的一个手段。”

他是在人民银行举办的2020年廉正论坛上如此表示。

政府持有一家公司的黄金股,意味着有权可以干涉委任首席执行员等事务。

沙里尔指出,董事部可以针对特定职位推荐人选,但是政府可以决定委任其他人。

他认为,从商业角度而言,政府凌驾董事部的决定是不对的。

“我无法想像政府官员比董事更懂得经营一家公司。但法律上政府有权这样做。”

他说,从一些公司的过往历史来看,政府委任的首席执行员多是错误的选择。

他认为政府很难放弃现有的权利,尤其是政府认为有权委任和控制公司,因此难以放手让这些公司透过条例来监管。

对此首相敦马哈迪强调,政府有必要持有政府相关公司的黄金股,其中一个原因是政府相关公司管理不当。

不过,首相也说,黄金股能够以个案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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