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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pm 20/01/2020

林冠英:希盟处理PLUS比前朝好·延长20年不允涨路费不需赔偿

(吉隆坡20日讯) 财政部长林冠英驳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希盟政府在处理南北大道(PLUS)课题上比前朝政府好,因为虽然政府延长南北大道(PLUS)20年特许经营权期限,但政府并不允许调高过路费以及政府并不需要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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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国阵在2011年延长南北大道20年特许经营权期限,但允许每3年调涨5%过路费,若没调涨,政府需要做出赔偿。

“不像希盟政府,反观比较贴切,首相敦马哈迪宣佈延长南北大道20年期限,在20年期限中我们没有允许调涨过路费,也无须做出赔偿。”

“在这裡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处于优势,这个政府拒绝前朝政府的私营化利润和社会化亏损的政策。”

让利润回归人民

“我们要让利润回归人民。”

林冠英今日出席见证投资吉隆坡机构(InvestKL)“中资特别通道”与4个商会和商业理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后,针对纳吉做出的指控这么回应。 

“国阵说可以在一两个收费站停止收费,我们可以这么做,但更重要的是,南北大道是最大的,这是一个转折。”

“正如我常说的,我们用实情和数据来解释,什么才是让人民真正受益。”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指出,希盟政府不是降低南北大道(PLUS)过路费18%,而是加长111%的过路费期限。

他在脸书撰文指出,南北大道还有18年就可以废除,但是却再延长20年成为38年,这是加了111%的年限,也意味使用者需要多付73%的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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