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认同将自杀无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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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副主席法蒂玛莫哈末依里斯说,自杀意向经常与个人的精神状况有关,但刑事法典第309条指出,任何人意欲自杀,或者做出任何触犯此法令的行为,可被判坐牢一年或被罚款或两者兼施。
“如此对待有自杀意图的人,是没有同理心和过时的。”
须同理心谅解意图自杀者
她今日发文告说,该会支持将自杀无罪化,而大家必须了解为何有人要自杀。政府和社会必须整体谅解自杀得救的人,而不是以309条文起诉他们。
“在125个国人自杀的意图中,大约有5人死去。根据2017年全国健康和发病率调查,国内的抑郁和焦虑症比率为29%,对比2011年只有12%。13到17岁的青少年有自杀意向的巴仙率,在2017年是10%,在2012年只有7.9%。”
她说,该研究也显示,在这个年龄层有18.3%人出现抑郁问题。其中有意自杀或死亡的人,是受到数个因素打击:有自杀不遂的记录;患上抑郁症或有精神疾病;酗酒;有慢性疾病;以及过度孤独。到了2020年,精神疾病将会紧随心脏疾病之后,成为第二大的健康问题。
“我们呼吁政府尽快将自杀无罪化。精神疾病的分类有200多种,却被视为禁忌。我们必须找出自杀的根本原因,加以适当处理。相关的政府机构,也可以通过展览或巡回活动,传达有关精神疾病和自杀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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