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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拉登嘉楼29日讯)两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男子今日被提控上庭,他们也是登州首两名因违反行管令被提控的人士。
39岁的莫哈末沙拉菲来自贡巴达,他被控在3月28日下午1时05分从一个感染地区,即甘榜杜容格芝尔民众会堂后面未经警方允许,移动去其他地方。
为此,这名拥有6名孩子的被告抵触2020年防范与控制传染病法令(疫区内措施)第3(2)条文。
在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条例第3(2)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俯首认罪,法庭择定5月5日下判,被告获准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第二名被告是27岁的莫哈末哈菲,来自甘榜士布浪达吉,他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是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及“跨区”行动。
他被控在3月26日下午4时15分在乌鲁士布浪达吉路阻碍警员执法,不但不肯遵守指示停车,还意图逃跑。
在钻油台工作的他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法),他俯首认罪,法庭择定5月5日下判,允许他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
此外,他也被控在3月26日下午4时15分从一个感染地区,即乌鲁达吉路移动至其他地区,抵触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条例第3(2)条文。
被告对此控状否认有罪,法庭择定5月5日再次过堂此案,并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这两宗案件由警方检控官L拉特娜助理警监负责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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