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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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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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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4am 30/03/2020

标获拍卖屋‧却被发展商冻结……

作者: 郑碧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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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来信指出,他在2019年11月在拍卖会竞标到1间房屋,当时是以2万7000令吉支付抵押金。2019年11月20日,他去了法院,以32万令吉成功,通过拍卖方式获得房屋。

不过,他在2019年12月,得知发展商在2019年11月28日将房屋冻结了,原因是银行没有还钱给发展商。方先生在信中提问:“这样的问题,有甚么办法可以解决?”

他补充,为他处理这项拍卖房屋的律师,给了他两个方案:第一:以现金还清房屋贷款,接下来跟发展商打官司,不过,要等6个月的时间。

第二:方先生放弃这个交易,可是,拿不回他所支付的费用。

答:在回答方先生提出的问题,林若辉律师建议方先生以现金还清该房屋贷款,然后起诉发展商错误冻结该房屋。

林律师说:“我要指出一点,银行应该会给发展商一封承诺信,作为发出款项给发展商的担保,假如发展商没有接获该笔款项,发展商应该起诉银行,不是将房屋冻结。”

也许方先生再与相关律师讨论,权衡个别方案的利与不利,然后做出对自己比较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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