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讯)华裔男子疑因酒醉撞上警方配合行动管制令设置的路障及帐篷,他昨早在两项罪名下被控上法庭并认罪,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以及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取代。
黄姓被告(49岁)认罪后选择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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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4月3日晚上11时40分,从民美路10里开车驶往竹园的住家时,阻碍警方在路障执法,同时触犯两项法律条例,即阻警办公及夜间无理由外出。
被告违反2020年防范与控制(疫区内措施)传染病条例3(1)条文,可在同一条例11(1)条文下被判刑,刑罚为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以及在刑事法典186条文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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