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医护人员也违反行管令!一名在吉隆坡医院任职的医药助理,于本月5日(星期日)凌晨,联同14名本地籍和印尼籍男女在怡保一住家办派对,结果被警方逮捕,今日被提控上庭。
2男是国能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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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5名参与派对的男女年龄介于19至38岁,分别是9名巫裔男子、2名本地籍女子及4名印尼籍女子。他们之中有3人从事关键性领域,除了25岁的医药助理莫哈末安马,还有两名男子是国能的技术人员。
这一行15人今早被警方押上怡保推事庭,在2020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条例第6条文,以及毒品相关罪行被提控。
推事庭推事为娜比哈、副检察司为阿菲嘉。
根据控状,上述15名男女于4月5日凌晨约2时50分,在Casa Lapangan花园(靠近怡保机场)一间双层排屋中的一房间内聚集,并在警方抵达现场检举时,指他们这么做是休闲与聊天,警方以他们在行管期间聚集却无法给合理的理由,违反了2020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条例第6条文,将他们逮捕。
15名男女被告在聆听了本身的控状后,一一认罪,推事判处他们每人罚款1000令吉。
一印女加控拥毒
另外,其中一名印尼籍女被告卡蒂嘉(22岁)也于同日同时在上述住家,被警方发现拥有3.15克的氯胺酮(K他命),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
被告听完法庭通译员以马来语读出控状后认罪,推事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2名本地籍担保人保释外出,以等候化验报告出炉,推事择定6月4日下判。
3女认吸毒
6月4下判
另有2名印尼籍女被告潘再丹(19岁)与迪迪(22岁),以及来自沙巴的女被告艾薇娜(20),也分别涉嫌于4月5日中午12时许,在怡保警区总部的毒品罪案组,被发现使用氯胺酮(K他命),抵触了1953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
3名被告在听完控状后逐一认罪,推事决定两名印尼籍被告每人以8000令吉,外加2名本地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交出护照给法庭,以便等候化验报告出炉,推事择定6月4日下判;艾薇娜则以3000令吉保外,以便等候化验报告出炉,同样择定6月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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