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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德申11日讯)3周的行动管制令期间,波德申共有17名男女因外出而遭警方逮捕,换来罚款及监禁的下场!
波德申警区主任艾迪山说,从3月18日至4月10日期间,警方至少开档调查了11宗案件,并有17人因为无法给予合理外出的理由,而被提控上庭。
他披露,在这17人中,包括13名印裔男子、3名巫裔男子及1名巫裔女子,年龄介于16至56岁。
他指出,上述人士抵触的条例,包括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7(1)条文、第11条文、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刑事法典353条文(使用武力妨碍公务)及1990国民登记法令25(1)(n)条文。
12人被判罚款1千
艾迪山说,17名男女在经过推事庭判决后,其中12人被判罚款1000令吉,而在这12人中,有6人已经缴交罚款,另外6人则因为无能力缴交罚款,而选择监禁服刑。
“剩下的5人,虽然已经认罪,但必须等待有关当局的评估报告后,才作出判决。”
他补充,剩下的案件将会在5月做出判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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