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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2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宣布,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将放宽上市公司遵循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和收购、合并和强制收购条规的要求。
这是配合证监会鼓励行业提供更多在线服务给市场的努力,其中包括促进收购献议数码化的措施。
证监会在文告中表示,将允许混合方式发出收购通知书,包括通过在大马股票交易所或证监会网站上的专用页面上发布电子出版物。
证监会也允许公司同时向所有股东发送一份实体的通知概要,以通知他们该献议,以及可在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的网站上取得相关通知书和文件。
同时,股东如今可以选择以电子方式或通过传统邮寄答复方式以接受献议。
证监会也将现金结算时间从10天延长至12天,以方便接受收购献议的股东通过电子付款或签发支票来进行结算。
“在行管令期间,献购者除了在CMSA第222(1)(B)条文下提交法定声明外,也可向证监会发送声明,确认已经符合所有条件。”
证监会强调,此弹性化处理方式仅在行管令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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