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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鲁、而连突23日讯)标准净鸡售价超出顶价及没有标价,淡马鲁县和瓜拉立卑3名商家因违规,遭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局各罚款2500令吉及1000令吉。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淡马鲁分局主任阿都拉查说,该局在接获民众的情报后,该局执法人员于昨日早上10时到联增巴刹展开取缔行动。
“执法人员发现有其中一名71岁的商家,以每公斤8令吉50仙的售价出售标准净鸡,比7令吉50仙的定价超出了1令吉。
“该名商家抵触了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条文,当场被执法人员开出2500令吉罚单。他也是彭州首家以高价出售净鸡而被取缔的商家。”
他指出,另一名商家则因为为净鸡没有标价,触犯了1993年价格管制令(杂货商须展示标价)第3(1)条文,被罚款1000令吉。
他说,今年开斋节统制品顶价活动生效日期从5月20日至6月3日,希望商家遵守条规及为商品标价,以方便消费者选购。
他也说,该局也将在有条件行管令期间,继续展开检查行动,确保商家奉公守法。
另一方面,该部而连突分局主任阿都慕宾说,该局执法人员昨日中午12时,派出1名官员及4名执法人员到瓜拉立卑巴刹展开检查行动。
“执法官员发现其中一名鸡贩(34岁)没有为商品标价,抵触了1993年价格管制令(杂货商须展示标价)第3(1)条文,被罚1000令吉。”
他指出,执法人员在这项行动中,共检查了34个商业单位,包括鸡肉档、牛肉档、鱼菜档和杂货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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