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9日讯)上个月在乌雪桃源岭醉酒开车冲撞市集的华裔轮胎商人,日前被带上法庭面对企图谋杀及在警局内行为不当两项控状否认有罪后,今日因酒驾罪名,再度上法庭面控时,依旧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8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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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江明汉(32岁,译音)身穿黑色T恤和牛仔长裤,约今早8时55分抵达新古毛地庭;被告在发现媒体在场后,低头避开摄像镜头。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5月22日傍晚6时30分桃源岭镇,身为丰田休旅车驾驶者,被发现醉酒驾驶,导致车辆无法控制而发生交通意外,撞伤福特休旅车驾驶者法丽那(28岁)及其乘客尤沙尼沙(42岁),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条文。
一旦罪成,嫌犯将面对不少过3年以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罚款最少8000令吉和最高2万令吉。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主控官阿莫祖海尼副检察司向法官努鲁马蒂雅建议,以8000令吉作为被告保外候审的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阿都哈阿兹发,以其当事人之前在其他控状下,已缴交2万令吉保释金为由,请求法官减低保释金至1000令吉。
努鲁马蒂雅最终以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的条件批准被告保外候审;此案择定于7月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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